2006年2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盗来月桂一株竟然误销失主
  4人偷挖了一棵价值15000元的桂花树想卖掉赚钱,可销赃电话竟然误打给了失主,导致罪行败露。2月15日,陈某、詹某、李某、翁某被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。
  龙游某水泥厂职工陈某在与他人闲聊中得知桂花树很值钱,便动起了歪脑筋。去年12月26日,陈某与同厂的詹某、李某、翁某商议,到另一家水泥厂后面山坡上将那棵桂花树偷来卖。当晚8时许,4人即携带锄头、锯子等窜至该处,用锄头挖空泥土,用绳子将这棵桂花树(高七八米,树径20多厘米)拉倒。因桂花树太重,他们于次日中午和晚上分两次雇人将桂花树抬下山,随后由陈某雇来手扶拖拉机把树拉至某村附近藏匿,打算伺机出卖。
  真是无巧不成书,4人四处打电话联系买家,电话竟然误打到了失主那里。12月29日,这棵桂花树的主人何某接到电话,有人向其出售桂花树,并声称是百年老树,何某当即怀疑自己的桂花树可能被盗。当他发现树失窃后即派人寻找,结果当日就找回了这棵桂花树。
  得知事情败露后,4名犯罪嫌疑人惶惶不可终日,越想越害怕。慑于法律威严,他们于今年1月5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  (龙检宣)